作者: 时间:2019-08-03
抗日战争初期,曾任陕北公学生活指导委员会主任、政治部主任、分校政治部主任等职。法院经审理,判决学校与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。1947年1月起任西满军区参谋长、东北民主联军后勤司令部参谋长、西线后勤司令部司令员兼政治委员、东北野战军后勤部副部长、第四野战军后勤部第二政治委员。 2002年3月至2004年3月任中共抚顺市委常委,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总经理、党委书记(2000年3月至2003年4月在东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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